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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是藝術的一種表現形式。賞詩、作詩,反映著對詩歌這種藝術表現形式的「審美觀」。

審美意識,人皆有之。但是「審美觀」則不流俗,更不從眾,且存在著一定的傾向。

「審美觀」的傾向何在?歸根結蒂,乃是一種階級意識。因為此社會並不是無階級區分的原始社會,且此社會也絕不是無階級靈感性的思想與認識麻木的社會。

當今社會,總攬國內外,藝術並不是沒頭沒腦而想隨自己所想所思怎麼發揮創作就怎麼發揮創作的。故此,當今藝術的表現也是有階級性的。

那麼,詩歌對藝術的表現,不帶有階級的「色彩」,不管從現實生活抑或從觀點邏輯,都是不可解釋也不可理喻的。

中國上世紀的「朦朧詩」穿著喇叭褲來,一時間在中國詩壇倍受追捧,其事其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發展中的中國——具體說,是發展中的中華民族,還是把喇叭褲丟到了一邊,且把「朦朧詩」也定格於中國那段時期文化的歷史的「格子」裡去了。

因為中華民族審美觀的主流充滿生機地還活著而沒有死,「朦朧詩」的美學觸角在中華民族文化的美學觀歷史發展主航道裡,即僅僅是「赤壁一炬」的可笑的小小插曲,而遠沒有動搖中華民族審美觀的主根基。

是美是醜,泱泱中華大國自知自明,毋庸別人指點,也毋庸本地的那些被加「冠」的酸腐之「儒」過多嚎叫。——須知:這是歷史,這是中國歷史!這是中華民族的文化歷史!

1959年3月11日,胡適見到文物社的《毛澤東詩詞十九首》,便斷語云:「真有點肉麻」,且對《蝶戀花?答李淑一》更是反感:「沒有一句通的」。——難道毛澤東的詩詞「肉麻」嗎?毛澤東的「蝶戀花」詞語句不通嗎?毛澤東僅僅是胡適所言的一個「散文家」嗎?——胡適,即中國現代文化史上的一個典型的酸腐之「儒」!

當今,在中國文壇(當然包括詩壇),類胡適這樣的「酸腐之『儒』」大有人在。單就中國詩壇而言,已經明明知道「朦朧詩」是穿著喇叭褲進入中國的,但是個別把持詩壇的編輯、主編依舊執迷不悟,用心崇拜,且生「謬種」而不言「蒙」,力竭推崇「意象詩」,而實則「換湯不換藥」,推出的實則是「朦朧詩」。對此,更有甚者「馬屁精」無不稱道。

立足中國,面對世界,清清楚楚可見的歷史事實——當今中國國家政黨清明,社會發展蓬蓬勃勃,愛民主、愛自由的百姓們各展風采,暢所欲言,但做為可以說是文學語言「前鋒」的詩歌卻被有的人打著「現代意象」的「番號」而扭向「朦朧」,這要是被升級到「用心」二字上冤枉嗎?

藝術的審美觀不是刻意追求的,恰似對那所謂的「美女」的求愛。「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己有一張「大中華」的臉,卻一定要漂白,那成什麼形象了?可想而知!

對歷史社會的發展,必須承認且毋庸諱言一個事實:在階級社會裡,儘管政治鬥爭可以弭耳,但是階級鬥爭何時都沒消停過。

文化領域是「世界觀」、「人生觀」的思想主陣地,越是經濟發展、繁榮,這個戰場的「硝煙」就燃燒得越是熊熊,因為「價值觀」的取向和「多元意識」的滋生與蔓延,恰讓「審美觀」綻放出了絢爛的煙花。

而文化的特殊點注定了其生存的命運——民族性,恰似那「白色人種」、「棕色人種」、「黑色人種」恰不逢時而不可逆於其膚色之道理;文化生命力的立足點還在本土而不在星球之外。

大作家莫言是在中國本土成就了他的「諾貝爾獎」,而不是在瑞士;瑞士只不過是世界文化交流的「驛站」,是世界洞悉東方之星的「觀測站」。

當然,故步自封是「夜郎自大」的寫照,而兼收並蓄地合理「揚棄」則是自尊、自重的必須。

話歸原點:詩歌藝術的審美觀離不開自我該把握的「主心骨」;反之,「東施效顰」從哪兒來還到哪兒去,則無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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